◑ 案例
某餐饮店,有员工100人,其中有社保的员工20人,后厨厨师20人,服务员60人,人均税前收入5142元,税后到手4000元。
餐饮服务解决方案
◑ 行业解决背景
2019年起,金税三期升级,税务稽查全面进入大数据时代。个体户的征收方式陆续由核定征收变成查账征收,餐饮行业将成为税务重点稽查的大行业,是否足额中报收入?工作人员是否足额缴纳社保?是否私户收款?等都将成为稽查重点。
◑ 筹划前:按规定签劳动合同全额缴纳社保
税前薪资:5142元
用工成本:7353元
人均综合成本增加:7353-4000=3353元
用工成本增加率的3353/4000=83.8%
◑ 筹划后:除原参保人员外,剩余部分采用灵活用工方式
后厨服务人员用工成本:4000/0.985=4061元
服务员分解为领班和个人劳务:每17000元缴纳990元个税,税率990/17000=5.82%
用工成本:(4000x60)/(1-5.82%)=254831元
用工成本增加约
(4061-4000)x20+254831-4000x60=1210+14831=1601元
用工成本增加率约 16041/(4000x80)=5%
让餐饮店增加最少的用工成本,从而合法合规,用工无纠纷 为餐饮店降低成本,为员工增收
方案亮点